■ 要將《若干規定》落地落實,拆掉其生生不息的“舞臺”,改變過往“換湯不換藥”的尷尬,在緊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瘴痼疾變異的同時,還要敢于拆“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并發出通知指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是頑瘴痼疾,必須下大力氣堅決糾治。
緊盯基層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老問題和新表現,再次制定印發《若干規定》,統籌為基層減負和賦能立規明矩,旨在切實把基層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中解脫出來,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積極擔當作為,有更多精力抓落實。此則消息,讓人振奮,但與此同時心存一絲“隱憂”。要將《若干規定》落地落實,拆掉其生生不息的“舞臺”,改變過往“換湯不換藥”的尷尬,在緊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頑瘴痼疾變異的同時,還要敢于拆“墻”。
拆掉“心墻”。縱觀之前的一些事例,變“文件通知”為“短信通知”了,美其名曰“整治形式主義,少開會開短會”;會議記錄要求“全紀實”,除了必不可少的時間、地點、人物、主要內容外,還要求對照錄音,詳細記錄每一個人的發言內容;將督查檢查改為“調研”,將“經典調研路線”改為“備選調研路線”等,顯然是穿上形式主義新“隱身外衣”,嚴重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究其原因,打心底不愿意改變“固有”模式,不愿意失去“發號施令”話語權。
拆掉“界墻”。曾有分析認為,形式主義緣何尾大難掉?究其原因,一則“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二則有利可圖;三則貪圖省事、不求實效。其根本不是讓“群眾滿意”,而是讓“領導注意”。面對問題,既不敢理直氣壯地堅持原則,又提不出切實可行的舉措辦法,事到臨頭,只好繞開矛盾和問題,將上級精神原封不動地照搬照抄,不管是否符合現實情況,也不管是否能解決實際問題,報喜不報憂,這就要以嚴而又嚴的作風糾風治亂,拆掉分界的墻壁。
拆掉“花墻”。這正如規范創建示范和達標活動所述,大幅減少各種創建示范和達標活動、不搞創建結果排名;創建示范活動不得脫離地方資源稟賦條件和產業發展實際,不得搞“運動式”“作秀式”“一陣風”;各級黨政機關以及群團組織、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不得開展以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為對象的達標活動等。說到底,那些都是為求光鮮、表面作祟所致。這就得把紀律規矩立起來,把制度籠子扎起來,務必達到標本兼治之功效。
俗話說,查清“病灶”,既找“老毛病”也找“新病癥”;分析“病根”,既找“流行病”也找“老毛病”;醫治“病理”,既治“已病”也防“未病”。只要各級黨委(黨組)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帶頭執行并抓好貫徹落實,及時糾治本地區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各級監督部門做好巡視巡察,對違反本規定的追責問責,對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定能著力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