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的社會中,一種奇特的現象悄然興起——花錢請人演家庭成員、男女朋友等,于是所謂的“家庭演員”市場逐漸活躍。然而,這看似新奇的服務背后,卻隱藏著諸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先說定價,聘請“生活演員”“家庭演員”的價格缺乏明確標準。有的按小時計費,有的按場次收費,價格參差不齊,讓人如同置身于迷霧之中,難以抉擇。再看協議,其表述往往模糊不清。對于服務的具體內容、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要么輕描淡寫,要么避而不談。比如,在某些協議中,對于“演員”在服務過程中的言行舉止沒有明確約束,導致出現不符合客戶預期的情況,引發不必要的糾紛。更嚴重的是存在巨大的信息安全隱患。在交易過程中,客戶不可避免地要向“演員”提供大量個人信息,而這些信息一旦被泄露或濫用,后果不堪設想。
此外,很多人雇傭“家庭演員”實際上就是為欺騙他人,從這個角度看,這種行為本身存在巨大的道德瑕疵,且從一些因此引發的糾紛中也能看出,這種行為很多時候是在違法邊緣瘋狂試探,有的甚至已經越過紅線。這種亂象必須得到整治,不能讓這種看似有趣的“戲碼”變成侵害個人權益、破壞社會秩序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