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廣西正式實施《住房公積金業務標準》,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三項業務集成統一,使住房公積金管理從“分散化”向“系統化”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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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將“靈活就業人員”重新定義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允許其按約定靈活繳存。此外,《標準》對港澳臺同胞、永久居留外籍人員、軍隊文職人員、退役軍人、社區工作者等群體繳存住房公積金作了明確規定。
據了解,《標準》與全區統一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深度融合后,將建立“區內賬戶合并”的新模式,實現區內“一人一戶”,簡化操作流程,提升辦理效率。繳存人在新系統內部可完成賬戶信息、凍結狀態、貸款記錄等信息的全要素轉移和資金的實時結算,保持歷史明細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此外,《標準》在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中增加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繳存人家庭可申請提取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加梯支出。該《標準》進一步支持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提取公積金,并將“醫療結算發票”放寬為“治療結算票據”,全力保障民生急難需求,減輕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