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護公共生產、生活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18〕40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一)主城區:靈山大道(中石油三海加油站紅綠燈)—靈山大道—國道359至靈山縣桂合絲業有限公司—新圩鎮新榮路—經新圩鎮新興街(縣道303)至中石化新圩加油站—經洲塘村至沙路村路至第八小學—豐收路—江南路—燕山路—友誼路—靈山大道(中石油三海加油站紅綠燈)閉合區域。
(二)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文物保護單位、教育、醫療、大中小學、幼兒園、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機構。
(三)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火車站、汽車站、港口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五)碼頭倉儲、石化園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和儲存單位。
(六)城鎮燃氣供應場站、加油(氣)站、輸油(氣)管線、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
(七)靈山工業區轄區內所有企業。
(八)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一)在禁止燃放區域內,全年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在重大慶典活動期間,確需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提前報縣人民政府批準。
三、嚴格依法監督
(一)禁止燃放區域內設置煙花爆竹經銷點;禁止燃放區域外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適當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
(二)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處以相應罰款。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鹅`山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靈政告〔2021〕13號)同時廢止。
附件:靈山縣縣城主城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區域示意圖